通 知
受文者:各學院
發文者: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主 旨:110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說 明:
一、獎補助辦法: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補助申請:
(一)依據辦法第三條:每年七月前由各學院依據本校每年度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支用計畫書之規劃規模,
公告受理教學輔助媒材製作補助申請。
(二)申請日期:
梯次一:110年3月18日(四)前。
梯次二:110年6月30日(三)前。
(三)申請文件:(由學院送件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申請書(附件二) | 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 |
(四)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案。
(五)補助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三)之業務費項目及其基準編列。
三、獎勵申請:
(一)依據辦法第五條:每年10月前由各學院擇優薦送至少2件作品至教務處,惟同一位教師以不超2過件為原則,
由教務長組成教學輔助媒材獎補助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核。
(二)薦送日期:110年10月29日(五)前。
(三)薦送文件:(送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薦送表(附件五) | 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 |
(四)獎勵金額:
傑出:30,000元 | 優等:20,000元 | 佳作:10,000元 |
四、成果繳交:獲補助教師應於110年10月29日(五)前,依教務處所規範格式(附件四)繳交成果報告書。
五、110年度作業時程如下:
徵件及審查類型 | 日期 | 項目 | 備註 |
110年02月03日 (星期三) |
通知各學院辦理
110年度「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之作業時程 |
||
第一梯次
補助作業 |
110年03月18日
(星期四)前 |
受理110年度補助案申請(一) | 審議適用109.2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
110年3月25日
(星期四)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一) | 審核補助金額 | |
第二梯次
補助作業 |
110年6月30日
(星期三)前 |
受理110年度補助案申請(二) | 審議適用110.1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
110年7月15日
(星期四)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二) | 審核補助金額 | |
獎勵作業 | 1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
通知各學院,110年度「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勵」薦送作業並提供獲補助教師名單 | |
1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前 |
獲補助教師繳交成果報告書(附件四) | ||
各學院完成薦送 | 每學院至少2件 | ||
110年11月19
日(星期五)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三) | 審核獎勵金額 |
六、本項業務聯絡人: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陳足圓組長(分機1201)
七、申請表件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iQqVtJk_0e-uoJu-wXDstYfFvPX0F0c?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