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115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 「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2026 年 1 月 13 日 綜合業務組

【通知】115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

「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受文者:各學院

發文者: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旨:115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明:
(一) 辦法依據: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辦法」辦理【附件1】;每年七月前由各學院依據本校每年度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支用計畫書之規劃規模,公告受理教學輔助媒材製作補助申請。
(二) 申請作業期程:

作業事項 115年度第一梯次補助申請 115年度第二梯次補助申請 115年度獎勵薦送
送件
截止
115年03月13日(五)前
由學院統一送件,受理補助申請案為適用114.2、115.1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115年06月30日(二)前
由學院統一送件,受理補助申請案為適用115.1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115年10月16日(五)前
由學院薦送114.2、115.1學期獲補助之教學輔助媒材
審查
委員會
115年04月09日(四)前教務處召開第1次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審議 115年07月16日(四)前教務處召開第2次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審議 115年11月12日(四)前教務處召開第3次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審議
申請應備表件及相關規範 ●申請文件:
(1)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申請書【附件2】
(2)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

●補助金額:每案補助上限為2萬元

●補助項目: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3】業務費項目及其基準編列,請參考經費編列範例及提醒【附件4】

●申請規範:
(1) 每位教師每年度至多申請五案為限
(2) 多人共同製作之作品,由參與者協調一人代表提出申請
(3) 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覆申請校內外相似性質之獎補助
(4) 同一門課於同一學期不得重覆申請校內外相似性質之獎補助

申請文件: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勵推薦表【附件5】

獎勵金額:傑出30,000元、優等20,000元、佳作10,000元

薦送規範:依據辦法第5條,每年10月前由各學院擇優薦送至少2件作品至教務處,且同一位教師之作品以不超過2件為原則

成果
報告
成果繳交:獲補助教師應於115年10月31日(六)前,依教務處所規範格式【附件6】繳交成果報告書
資料
下載
雲端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VddGynju-w2SLqZ9N15Qqc_0N1lS33Cl


● 本案聯絡人: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信箱:anita0825@hk.edu.tw。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11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