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111.1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
一、計畫目標
為協助專任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及教師教學實務升等推動成效。
二、計畫獎勵辦法
(一) 實施要點: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實施要點(附件1)。
(二) 申請類別:實務教學精進類、實務教學創新類。
(三) 獎勵金額:依審核結果,每案核予獎勵新台幣一至三萬元。
(四) 申請原則:以每學期申請一案為原則。
(五) 計畫期程:111年09月09日-111年12月20日。
三、計畫徵件說明
(一)徵件日期:111年07月07日(星期四)-111年08月05日(星期五)
申請類別 | 填寫資料 |
實務教學精進類 | 專任教師精進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附件2) |
實務教學創新類 | 專任教師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附件3) |
※本次申請表件有更新,敬請費心留意。
(二)繳交資料(紙本及電子檔皆須繳交):
繳交資料 | 繳交方式 |
紙 本 | 申請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送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
電子檔 | 請繳交至anita0825@hk.edu.tw |
※電子檔請於檔名前加入教師姓名。例:○○○老師-專任教師精進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
四、參考文獻相關網站
相關文獻參考資料可至弘光科技大學圖書館網頁http://lib.hk.edu.tw/,
點選電子資源查詢,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後,選擇Airiti Library華藝線上
圖書館-CEPS期刊、ERIC Online教育資源網或SDOL-Science Direct資料庫後進行相關文獻搜尋。
五、期中報告
計畫申請審核通過後,敬請於111年10月28(五)前繳交期中報告書
(精進類-附件4;創新類-附件5)。
六、成果報告
依據辦法,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112年01月2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
(精進類-附件6;創新類-附件7)。
七、本案聯絡人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信箱:anita0825@hk.edu.tw。
八、申請表件下載及優良計畫供參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mW9ssScnwg9p2ZekW7_z1uoPjQSyLYxS